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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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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发《关于大兴安岭地区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听取“一署两院”和发改、财政部门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及建议。全年政协委员提交提案25件,立案办复15件,转为社情民意10件,委员满意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