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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工商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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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全区各级工商联组织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引导非公有制经济转型发展。组织企业家建言献策,举办沙龙活动2次,提出意见建议8条。对贫困村进行精准扶贫,全区工商联组织48户企业开展扶贫工作,投入资金361.5万元。举办招聘周活动,提供就业岗位460余个。地区工商联与大兴安岭地区检察分院联合设立“驻会检察联络室”,提供法律咨询、法律维权、法律培训等服务。全年全区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64.9亿元,同比增长7.8%,占全区GDP比重44.89%,民营经济税收完成6.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