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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责任落实

综治责任落实


  落实综治责任制,地委与各县、区、林业局签订《2017年度综治暨平安建设责任状》,加强源头预防,强化矛盾纠纷月排查化解制度、重要节点社会治安“零报告”制度、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执行,开展“三项排查”整治,完善社会稳定形势分析研判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实现党的十九大期间到省进京“零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