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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专项治理

交通安全专项治理


  打响道路交通安保“四个攻坚战”,做好“一带一路”、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五一”“十九大”等期间道路交通安保工作,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零容忍”,严查重处“三超一疲劳”、涉牌涉证、酒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整治“两客一危”和重型货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全区异地交叉、异地调警互检,8月22日至26日,全区查处现场违法行为220余起,其中涉牌涉证82起、酒驾17起(醉驾1起),罚款10万余元。9月11日,4个督导组到各交警大队开展工作,严厉查处交通违法行为200余起,查处酒驾13起(醉驾2起)、毒驾1起、涉牌涉证55起;拘留3人,查处报废车辆6台,现场查处违法停车40余台,强制拆除工程运输车加装栏板28台。党的十九大召开期间,全区交警紧盯“两客一危”、重型货车、“营转非”大客车存量隐患,逢车必查,逢违必究,10月份以来,处罚简易违法行为366起,一般违法行为55起,其中饮酒驾驶12起,醉酒4起。按照公安部交管局“三个不发生”创建活动要求,严查酒驾醉驾、假牌套牌无牌等违法行为,城市道路民警现场查处交通违法同比增长26.42%,查处酒驾同比增长100%。组织农村交通安全劝导活动,10月19日,在阿加公路西出口和白桦收费站,实地检查过往客车18辆、大型货车87辆、公交车56辆、农用拖拉机35辆、小型汽车235辆。全区12个交警大队将全部警力投入到执勤一线,在城区主干路、各进出城卡口、景区景点、省道及农村道路设立临时检查点,对过往车辆逐一排查。“三个不发生”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全区出动警力2500余人次,警车500余台次,简易程序处罚1900起,一般程序处罚323起,其中严重违法行为假牌5起,套牌9起,驾驶报废车辆7起,无证驾驶53起,饮酒驾驶42起,醉酒7起。2017年,全区打击酒驾违法行为319起,醉酒驾驶51起,无证驾驶172起,暂扣驾驶证179本,吊销驾驶证66本,拘留3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