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规范化建设
执法规范化建设
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按照《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狠抓人员素质、执法程序、警务公开三个执法规范化建设重要环节。就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执法办案场所管理使用、执法音视频上传、刑诉法法律法规、网上执法办案和网上执法考评等方面,进行4次集中培训与现场指导,提高全区网上执法办案和案卷装订质量。开展安全生产“一法一例”检查,处理“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网信访案件3起,接待当事人信访2起、下发执法监督意见书2份、吊销交通肇事、醉酒、驾驶报废车、毒驾等机动车驾驶证64本。开展执法检查及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对全区公安交警系统进行执法规范化检查,抽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简易处罚档案8册、强制措施凭证4册、一般程序处罚案卷12本、道路交通事故案卷6本,促进执法监督人员依法办案执法。按照“谁执法,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实行交通执法监督责任制,杜绝利用职务之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谋取私利现象。强化执法监督,对接处警、案件办理方面考评认定为重大执法过错的案件,依法移送纪检监察部门追究执法过错责任;建立完善法制员和法制民警履职激励机制,加强执法公开,提升执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