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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双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修改

《黑龙江双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修改


  2012年12月14日,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终审通过《黑龙江双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自2013年2月1日正式施行。2017年,黑龙江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对《黑龙江双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进行修改,为保护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