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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植补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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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植补造作业现场技术指导 (行署营林局 提供)

  完成人工造林0.3万公顷,补植补造2.1万公顷。春季造林时期组成工作组巡回督导检查,实行秋整地与生产计划安排相挂钩,完成秋整地1.1万余公顷。推进购买造林成果试点工作,完成0.1万公顷,完成补植补造和人工造林任务。扩大西伯利亚红松、沙棘、榛子等经济树种栽植比例,其中西伯利亚红松植苗449.3公顷(22.02万株)。修订完成《大兴安岭更新造林技术规程》,与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有关部门进行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