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监管
质量监管
坚持“营林生产质量为先”理念,把严格质量管理贯穿营林生产监管全过程。执行营林生产质量事故终身责任追究制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作业、谁负责,谁验收、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坚持把问责、追责落到实处。制定《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2017年营造林核查工作方案》,采取由地纪委驻营林局纪检组长抽签等措施,完成森林抚育2016年度23.8万公顷,补植补造2015年至2017年度0.9万公顷,人工造林2015年至2017年度6311万公顷核查工作。完成对2015年至2017年人工造林和补植补造项目旱灾核查工作。制定《2017年漠河、塔河、呼玛县林业局经济和社会发展营林工作责任目标考核细则》,完成全年责任目标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