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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责任制考核

目标责任制考核


  围绕地委“创新发展六大产业、深入实施三大工程、着力营造两大环境”发展战略,结合2017年全区工作目标,行署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行署工信委”)研究制定《2017年林业集团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林业集团公司总医院目标考核方案》和《大兴安岭地区县区林业局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责任指标和“两个清单”考核评价办法》,并结合《省委、省政府对地(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考核办法》,对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调整,同时按照地区第二次“两会”相关要求,将“机关工作作风整顿”指标纳入考核指标体系。组织34家目标考核成员部门制定各县(区)、林业局、有关直属企事业单位目标考核细则,组织县区林业局12家单位与行署、林业集团公司签订目标责任状。按照地区目标考核领导小组“月考核、季通报、层层传导压力”的要求,组织全区34家责任部门对县区林业局及直属企业半年和三季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向全区通报。研究形成2018年县区经济和社会责任考核指标、林业局绩效考核指标2套指标体系设置的初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