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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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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书》45份,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警示诫勉”和“签字背书”制度,强化对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责任追究,用矿山大讲堂、积极分子培训等学习教育活动,讲解《条例》《准则》和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等党规党纪知识,培训党员干部200余人次,编发党的应知应会知识手册355本。开展廉政约谈292次、399人,其中,任职约谈25人次,履责约谈195次、293人,警示约谈72次、81人。下发廉政提醒函11份,提醒谈话12人。全年处置问题线索53件,立案7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