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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畜牧部门配合环保部门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全区划定禁养区94个,面积20015.08平方千米,搬迁或关闭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21个。与行署环保局联合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配套设施专项检查,全区58个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小区)中,建有粪污处理配套设施养殖场(小区)48个,粪污处理配套设施率82.7%,比2016年提高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