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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业监管体制改革

盐业监管体制改革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5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发〔2016〕50号)文件要求,针对全区盐业监管体制改革实际,下发《大兴安岭地区盐业监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召开全区盐业监管体制改革工作交接协调会议,完成全区盐业监管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