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要闻动态
机构概况
龙江省情
党史研究
党史知识
志鉴研究
宣传教育
机关党建
馆藏资源
预决算公开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馆藏资源
>
数字方志
馆藏资源
数字方志
数字年鉴
数字农垦志
史志龙江展馆
县级供销社改革
县级供销社改革
大兴安岭地委、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出台《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大发〔2017〕18号),地区供销社组织专题调研推进组到塔河、呼玛县,就深化供销社改革和2018年供销社工作进行调研及推进,先后到5家基层社和塔河县土产日杂公司(已停止经营企业)进行调研,与县供销社干部职工进行座谈,指导塔河、呼玛县供销社按照中央和省、地意见推进县供销社的综合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