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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供销社改革

县级供销社改革


  大兴安岭地委、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出台《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大发〔2017〕18号),地区供销社组织专题调研推进组到塔河、呼玛县,就深化供销社改革和2018年供销社工作进行调研及推进,先后到5家基层社和塔河县土产日杂公司(已停止经营企业)进行调研,与县供销社干部职工进行座谈,指导塔河、呼玛县供销社按照中央和省、地意见推进县供销社的综合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