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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项目评审

旅游项目评审


  本着“保护为先、生态特色、错位发展、因地制宜”原则,对全区各地旅游开发实行例会研究、决策。召开评审会议5次,对塔河县、新林区、松岭区、图强林业局、十八站林业局全域旅游发展规划进行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