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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信贷

货币信贷


  落实稳健中性货币政策,保持信贷投放稳步增长,结构逐步优化,降低融资成本,防范金融风险。加大对发展“六大产业”支持力度,发挥金融助推地方经济转型发展的支柱性作用。落实“定向降准”政策和差别化存款准备金政策,组织金融机构降准0.5个百分点,累计释放流动性0.34亿元;为法人金融机构申请支农再贷款限额4亿元,支持“三农”服务实体经济;加强金融机构非理性利率定价行为甄别和窗口指导,确保利率执行合规。推动呼玛农商行和塔河农商行入围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观察成员,获得参与贷款基础利率(LPR)场外报价资格,可参与发行同业存单等金融产品;推动农商行发行二级资本债券,帮助法人机构优化资本结构。做好宏观审慎评估工作,引导金融机构做好流动性管理,保持货币金融环境的稳健和中性适度;引导金融机构参照试点政策开办“两权”抵押贷款业务,截至2017年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余额8.92亿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余额48万元;推进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本年度累计发放扶贫小额贷款148笔,余额660.5万元;推进“金助民企”活动开展,制发《金融支持大兴安岭地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全年分3次实地走访企业30余家,协同政府有关部门开展“2017年全区项目推介暨政银企对接会”和“大兴安岭地区金融服务年宣传日”等系列活动。推进跨境人民币业务,进社区、企业宣传4次,累计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数百份。年内办理结算12笔,金额2925.7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