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银监大兴安岭监管分局
概况
2017年,大兴安岭银监分局履行监管职责,改进金融服务,转变工作作风,引导银行业立足辖区、回归本源,服务实体、防控风险、深化改革,支持地区经济发展。2017年,全区银行业总资产365.72亿元,其中各项贷款余额114.43亿元,在全区银行业总资产增长6.6%的情况下,各项贷款同比增长12.46%,高于全省4.86个百分点,信贷支持实体经济力度加大;全年实现利润1.79亿元,银行业累计纳税总额占全区税收总额8.53%,以银行为主体的金融业增加值对GDP贡献率达3.4%,拉动GDP增长0.2个百分点。修订完善分局市场准入、非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操作规程,行政许可审批34项,各类业务、人员、机构实行报告制事项73项。印发《大兴安岭银监分局关于银行业进一步支持“六大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全年指导银行机构发放支持“六大产业”贷款11.98亿元,较年初增长36.59%。助力小微企业发展,印发《大兴安岭地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考核办法》,召开地区银税互动联席会议,协调落实银税互动工作,发放贷款66户12.08亿元。印发《大兴安岭银监分局关于银行业推进普惠金融工作的指导意见》,召开银行业普惠金融工作推进会议,指导银行机构单设普惠金融部门。组织“三三四十”专项治理、双录一区专项评估和整治金融乱象等工作成效显著。强化现场检查痕迹管理,提高检查专业度。全年开展16项现场检查,涉及金额33.26亿元。印发《大兴安岭银监分局非现场监管统计资料报送情况考核办法》,提升统计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