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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样本轮换摸底调查 (统计调查队 提供)

  2017年,国家统计局大兴安岭调查队围绕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和地委、行署中心工作,提高统计公信力,树立调查队意识,坚守“独立调查、独立上报”原则,如实反映客观情况。加强日常管理,完成居民消费价格、工业生产者价格、住户、县级粮食产量、畜禽、规模以下工业、服务业调查等国家调查任务以及国内旅游、机关作风整顿测评等专项调查任务。提升统计调查能力和水平,开展各类培训会20余次,培训人员364人次,专题讲课9次。坚持依法统计,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服务林区发展,报送经济运行数据,完成调查分析32篇,经济信息12篇,经济信息和调查分析被调查总队和行署办公室采用24篇。强化民生统计,推进联网直报,确保统计数据采集、处理、传输、共享、存储、加工和公布的电子化、网络化,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