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
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
调查显示:2017年大兴安岭地区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继续保持稳步增长态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3220元,同比增长6.5%,增幅位列全省第8位,增速低于全省平均水平0.1个百分点,其中工资性收入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所占比重最大,是城镇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7949.06元,同比增长8.5%,城镇居民人均拥有住房面积24.37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098元,同比增长6.6%,增幅位列全省第11位,增速低于全省平均水平0.4个百分点;其中经营净收入和工资性收入占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大部分,是农村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0041.04元,农村居民人均拥有住房面积23.4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