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理概况 |
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 (公积金管理中心 提供) |
2017年,大兴安岭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以“便民、利民、惠民”为目标,改革创新,规范管理,优化服务,业务指标持续增长。宣传公积金政策法规,提升社会知晓度和群众关注度。强化归集业务指标考核,调动征缴工作主动性。缓解住房公积金贷款趋缓态势,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揭协议。加快发放单位团购公积金贷款,减轻职工负担。完善业务规范,细化业务办理标准和服务操作流程。落实“限高保低”政策,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限值。调整和清理不符合规定的公积金账户,封存、合并和清理账户657个。开展贷款档案清查和抵押业务清理工作,优化贷款业务模块程序。落实无房职工租房提取政策,提高职工公积金使用效率,办理租房提取业务210笔,支持职工租房资金176万元。加格达奇区和松岭区缴存企业和职工在当地实现办理公积金业务。全年新增开户单位80个,新增开户职工4857人,缴存住房公积金5.53亿元,缴存单位和金额同比分别增长5.4%和10.2%。全区1356个单位、5.35万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实现缴存余额17.7亿元,银行存款余额14.6亿元。全年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6775笔,提取金额2.1亿元,公积金提取笔数和金额同比分别增长29.86%和16.67%。全年向357户职工发放贷款6158万元,支持职工购房3.72万平方米,支持户均购房面积104.24平方米,同比上升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