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要闻动态
机构概况
龙江省情
党史研究
党史知识
志鉴研究
宣传教育
机关党建
馆藏资源
预决算公开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馆藏资源
>
数字方志
馆藏资源
数字方志
数字年鉴
数字农垦志
史志龙江展馆
森林资源监管
森林资源监管
全额控制森林资源消耗,坚守资源保护红线,停伐工作未发生反弹。发挥林木采伐证控制作用,严禁森林抚育出材,利用“两个1%”核查加强森林抚育调查设计和作业质量检查,对剩余物清拣等环节持续跟踪监督,实行采伐限额全额控制、精细化管理,严控森林抚育经营性消耗,将占用林地采伐、烧柴和养殖业用材、企业自用材等纳入采伐限额全额控制管理,控制非经营性消耗,确保大兴安岭林区森林资源持续恢复性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