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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监管办法

完善监管办法


  制定《大兴安岭专员办森林资源监督工作约谈办法(试行)》,明确资源管理问题约谈范围、条件、主体、方法、程序等事项,实现约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全年约谈资源管理人员和相关责任人29人次。完善《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程序》,明确防火阻隔带建设、军事设施占用林地建设项目、其他计划外增加特殊采伐等林木采伐许可证申办程序,确保林木采伐许可行政行为公开、公正、规范和透明化。制定《伐区调查设计和作业质量实施办法》,对核查工作材料准备、小班抽取、检查内容、问题整改等进行详细规定,规范核查工作程序和检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