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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管理

林地管理


  加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严格执行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年度定额制度,统筹安排林地使用指标。争取国家林业局对大兴安岭重点产业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使用林地政策,对于中俄原油管道二期工程、省政府推进重点公益性探矿项目、水利项目、铁路道口平改立项目和地区重点建设项目等重点工程,开设绿色通道,保证项目进度。完成建设项目永久使用林地初审和上报24项,经国家林业局审核批复17项,使用林地定额2684327公顷,林业集团公司批复临时和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项目79个,占地7324917公顷。完成《大兴安岭地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申报指南》编制印刷工作。开展2017年度林地变更调查工作,举办全区林地年度变更调查培训班。在全国林地“一张图”基础上,查清集团公司林地范围、林地保护利用状况及林地管理属性变化情况,成果上报国家林业局。开展国有林区建设用地变更登记试点工作,按照《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内建设用地变更登记试点方案》要求,组织塔河、加格达奇林业局两个试点单位开展建设用地变更登记试点前期准备工作,明确试点单位建设用地变更登记范围和内容,指导试点单位编制建设用地变更登记试点实施方案。规范呼玛县域涉农林地管理,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涉农林地承包合同的通知》,通过规范“涉农林地”承包合同等方式理顺呼玛县域“涉农林地”管理工作。完善林地管理制度,印发《关于加强临时占地回收工作的通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林地期满回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