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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工程

助学工程


  2017年,以“资助规范管理年”和“政策成效宣传年”为契机,规范资助工作管理,加大宣传力度。资助机构建设和校园政策宣传工作不断加强,继呼玛县、呼中区后,塔河县、松岭区、新林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继成立。全年落实国家、省地、社会资助项目12项,合计资金1222万元,资助9616人次。其中,国家、省资助项目有:发放幼儿资助及奖补资金63.83万元,漠河(图强)、呼玛、新林、松岭区减免幼儿学费保教费210.17万元,受资助幼儿1872人。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发放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35.6万元,计375人。发放高中助学金293.9万元,计1990人。免除986名高中建档立卡等困难学生学费36.5万元。发放中职助学金75.34万元,计566人次。中职免学费资金227.13万元,计2812人次。中央彩票公益金新生入学项目资助5.2万元,计76人。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低保寄宿学生就餐补贴18.7万元,计287人。生源地贷款当年新增金额75万元,计100人;续贷金额119万元,计168人,全年放贷194万元。地区资助项目有:特困家庭考生资助42万元,共计84人(林业55人,地方29人)。地区“阳光工程”林业住宿生补助资金12.87万元,计286人。社会资助项目:“泛海助学”项目每人一次性资助5000元,计1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