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志鉴工作地方志概况 |
《大兴安岭年鉴》编纂工作会议 (地区地志办 提供) |
2017年,全区地方志工作按照国家、省、地区关于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和《黑龙江省地方志工作规定》要求,以推进志鉴“两全”为目标,开展志鉴编纂工作。召开大兴安岭地区落实志鉴“两全”目标专题会议,制发《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落实志鉴“两全”目标工作方案〉的通知》。《大兴安岭地区志》(先秦—2005)通过省地方志编委会终审。《大兴安岭年鉴(2017)》于11月末出版发行,实现创刊以来首次当年编写当年出版。《大兴安岭年鉴(2016)》于5月末出版发行。12个县区局及农工商联合公司、古莲河煤矿规划志书14部,出版发行志书7部。年内松岭、塔河启动年鉴编写工作,列入省年鉴规划的7部县区综合年鉴覆盖率及编写率均实现100%。年内《新林年鉴(2016)》《漠河年鉴(2015)》《塔河年鉴(2015)》《呼玛年鉴(2014)》《加格达奇年鉴(2015—2016)》出版发行。加强行业志编纂及指导,完成省林业志90余万字初稿的修改审核等工作,完成《林业集团公司审计部志》22万字评议稿审阅。《呼玛县政协志(1983—2017)》和《呼玛县第一小学校志》出版发行。加强年鉴编纂与指导,完成《黑龙江年鉴》《中国林业年鉴(2017)》大兴安岭地区供稿。坚持修志为用,大兴安岭地情网年访问量80000余人次,为相关单位提供地情服务20余次。建立年鉴电子照片数据库,完成照片资料整理54类、223卷及2万余张图片装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