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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
行署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联合制定《2017年大兴安岭地区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方案》,对5家食品生产企业开展监督评价。制定《2017年大兴安岭地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品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和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实施方案》。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覆盖全区。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整治活动,集中消毒餐饮具批次监测检验合格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