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商业监管

商业监管


  出台《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召开遏制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工作启动大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41家,对在用特种设备开展检查15次,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8处。开展药品GSP认证监管工作,督导42家药店落实整改计划,对4家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开展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对麻、精、毒、放特殊药品实施严格管控和管理。对盘古、兴安林场施工配料秤实施现场检定2次,开展全县加油机、电子秤等计量器具定期检定,检定470台次,并全部免收检定费。以“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为引领,加强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和量化分级动态管理,B级32家、C级172家。在春、秋季防火期间,对各乡镇、林场专业扑火队伍集体用餐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并签订集体用餐单位食品安全责任状12份,并将食品安全纳入对乡镇工作目标考核,确保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