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管理
社会治安管理
2017年,全县立各类刑事案件163起,同比多发59起,上升56.7%;破获刑事案件101起,破案率62%,同比提高29%。八类案件发25起,破24起,破案率96%。受理各类治安案件144起,全部查处,与上年同比上升38.4%。受理交通事故312起,死亡1人,伤16人,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总起数同比下降0.2%,死亡人数下降66.6%。发生一般火灾事故17起,直接财产损失5.53万元,与上年同比事故数下降34.6%,财产损失下降39%。现发2起命案全部侦破,破案率100%,尤其是“6•27”抢劫杀人案件迅速侦破,及时消除社会影响。成功侦破系列诈骗案件39起、系列放火案件14起、合同诈骗案件2起(地局挂牌督办1起)、“法轮功”案件1起。抓获历年逃犯6人,其中命案逃犯1人。完成十九大期间安保任务,实现到京进省登记上访“零记录”。加大依法治访力度,治安处罚非访人员8人(其中行政拘留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