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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

党风廉政建设


  召开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制发“两个责任”清单,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示反馈办法和工作纪实制度,明确党委主体责任八大类34项和纪委监督责任七大类23项,实行个性化责任清单制度。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书》108份,追责科级领导干部36名。开展“治慵、治懒、治散、治梗阻”专项整治,实行“五零”服务承诺,建立“四风”问题举报奖励制度,全年开展明察暗访72次,发现违反工作纪律和“四风”问题67起,党政纪处分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