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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


  建立县、乡镇、村(社区)三级调解网络,全县6个镇、工业园区、各村(社区)依法建立调解委员会,配备专兼职调解员。全年调解各类矛盾纠纷695件,成功调处669件,成功率96.3%;制止民事纠纷转化刑事案5件11人;化解群体性上访7件3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