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
深化改革
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和8个专项小组,印发《新林区全面深化改革信息管理办法》《新林区全面深化改革督察实施办法》《2017年度新林区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考核办法》等文件。定期盘点改革任务,制发《新林区开展改革督查行动方案》,并成立联合督查组。坚持问题导向,对改革任务实行台账式管理,对已完成的改革事项进行“销号”。各专项小组每月报送改革工作信息,区委改革办及时掌握改革进展情况。全年上报地委改革办《改革月报》、改革案例和信息18篇,其中3篇被地委改革办《情况交流》刊发。2017年,新林区改革任务共101项,完成91项,完成90.1%,计划调减1项,需上级出台文件或批复实施的9项结转到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