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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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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保护森林资源“十三五”专项行动,查处非法破坏森林资源案件30起,挽回经济损失34.9万元,收回林地5.8公顷。规范营林生产技术规程,杜绝外委生产和层层转包等损害职工利益现象发生。完成人工更新造林333.33公顷、森林抚育25866.67公顷、补植补造4333.33公顷、义务植树6.3万株,通过有效管理、培育和预防,森林质量和生态系统功能持续恢复,森林覆盖率达96.24%。强化森林防火,无人为火发生,10起雷击火快速扑灭。在处置“6•23”雷击火、“7•6”满归两起过境火时,采取“快速、大量、科学”的用兵方式扑救,得到国家林业局、省政府、地委、行署领导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