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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木生产

苗木生产


  中心苗圃土地面积25公顷,育苗面积19公顷,其中5.7公顷分别被气象站和森警部队占用。换床2.13公顷,产量32.7万株。移植容器苗0.27公顷、40万株(落叶松容器苗)。留床苗木2.55公顷,产量54.2万株。绿化大苗3.77公顷,产量38.6万株。苗木出圃时,严格实行造林苗木分级制,全部供应1~2级苗木,对不合格的苗木全部留存在苗圃内。中心苗圃库存苗木9.19公顷、227.3万株(含40万株灌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