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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兴安岭地委 大兴安岭行署教育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重要文件选录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 大兴安岭行署教育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大发[2017]3号 2017年2月4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7号)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黑龙江省代表团审议和考察黑龙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黑发〔2016〕22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区全面振兴发展,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重大意义。加快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是国家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的战略举措,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打造新经济支撑带的重大任务,是优化调整国有资产布局、更好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客观要求,是完善对外开放格局、适应引领东北亚地区开发调整新形势的重要部署。《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是推进新一轮东北振兴的纲领性文件。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黑龙江省代表团审议和考察黑龙江时的重要讲话,提出了一系列具有重大指导意义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为我省振兴发展指明了方向路径,对于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振兴目标、更好地保障国家国防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能源安全具有重大意义。全区要努力在深化区情认识上解放思想、在上下结合上解放思想、在制度创新上解放思想,充分认识推进全面振兴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凝心聚力、引领发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全面振兴的征程上走出新路子、开创新局面。
  (二)总体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黑龙江省代表团审议和考察黑龙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把转方式调结构作为振兴发展的重中之重,坚持把生态保护与转型发展作为振兴发展的重要内容,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振兴发展的重要工作,坚持把改进干部作风作为振兴发展的重要保证,贯彻新发展理念,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优化发展环境,激发创新活力,向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聚集发力,牢牢抓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聚精会神搞建设,心无旁骛抓发展,加快发展“六大产业”,深入实施“三大工程”,积极营造“两大环境”,努力走出一条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优势充分释放的振兴发展新路子。
  (三)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区经济综合实力实现新跨越,发展动能转换和经济结构调整取得重大成效,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以对俄合作为重点的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基本形成,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明显提高,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在此基础上,争取再用10年左右时间,与全省其他地市一起,实现全面振兴发展,走进全省现代化建设前列,成为全省重要的经济和生态支撑带,重要生态保护与涵养发展基地和对俄合作发展基地。
  二、着力完善体制机制
  (四)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1.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多取消、审一次、真备案”,凡能取消的一律取消,凡能下放的一律下放。对下放的审批权限原则上同步下放前置条件审批权限,做好已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牵头领导:曹宪双
  牵头单位:地区编委办
  参加单位:行林办、行署法制办、行署发改委
  2.充分利用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加快推进并联审批和网上审批。
  牵头领导:王洪斌
  牵头单位:行署发改委
  参加单位:行林办、行署工信委、行署卫计委、行署住建局(人防办)、行署国土资源局、行署环保局、行署水务局、行署交通运输局、行署林业集团公司资源局、行署公安局、行署文体广新局、行署安监局、行署煤炭管理局、地区气象局、地区地震局、地区畜牧总站
  3.深化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巩固和扩大“四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成果,全面实施“五证合一、二证合一”。进一步释放住所资源,提升登记注册便利化水平。积极参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先行建设和应用,完善市场监管机制,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
  牵头领导:李军
  牵头单位:行署工商局
  参加单位:行林办、行署法制办、地区编委办
  4.深化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制定《大兴安岭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进一步扩大市场化配置公共资源的领域和范围,采取市场公开竞争方式配置资源。加快建设全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
  牵头领导:王洪斌
  牵头单位:行署发改委
  参加单位:行林办、行署法制办、行署工信委、行署财政局(国资办)、行署国土资源局、行署环保局、行署住建局、行署交通运输局、行署水务局、行署林业集团公司资源局、行署商务局、行署卫计委、行署工商局、地区林业机关事务管理局、行署物价局、行政服务中心
  5.创新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市政设施、公共服务等项目建设。建立PPP项目政府注资、财政补贴和价格同步调整的协同机制,使社会资本获得合理回报。积极争取省PPP项目融资支持基金,为PPP项目提供融资增信支持。
  牵头领导:曹宪双、王洪斌
  牵头单位:行署财政局、行署发改委
  参加单位:行林办金融办
  6.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动态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推动建立负面清单,明确政府发挥作用边界,优化行政流程,提高行政效率和效能。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建立科学的政府投资决策机制。
  牵头领导:曹宪双、李军
  牵头单位:地区编委办、行署商务局
  参加单位:行署发改委、行林办、行署法制办
  7.完善考核评价办法,改进考察方式,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
  牵头领导:王利文
  牵头单位:地委组织部
  参加单位:地委政法委、行署工信委
  (五)进一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
  8.坚持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增强企业内在活力、市场竞争力、发展引领力。完善国有资本管理体制,对经营性国有资产实行集中统一监管。加快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采取引入战略投资者、企业改制上市、员工持股、股权投资基金入股等方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研究制定我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具体实施意见。改组组建地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牵头领导:曹宪双
  牵头单位:行署财政局(国资办)
  参加单位:行署工信委、行署发改委、行署人社局、行林办金融办
  (六)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9.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经济发展,坚决消除各种隐性壁垒,进一步放宽民间资本进入的行业和领域,建立公开透明的市场准入标准,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社会资本进入基础设施、金融服务、公共事业等领域。
  牵头领导:王洪斌、李军
  牵头单位:行署工信委、行署发改委
  参加单位:行署财政局(国资办)、行林办金融办、地区银监分局、行署工商局、地区国税局、地区地税局
  10.支持民营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引导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建立配套协作机制,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引导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扶持壮大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民营企业集团和龙头企业。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牵头领导:李军
  牵头单位:行署工信委
  参加单位:行署财政局(国资办)、行林办金融办、行署工商局、地区工商联
  11.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风险机制和补偿基金。
  牵头领导:曹宪双
  牵头单位:行署财政局
  参加单位:行署工信委、行林办金融办、行署工商局
  12.改善金融服务,疏通金融进入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的通道,鼓励商业银行创新适应中小企业特点的新型抵(质)押担保贷款业务,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债券融资和上市(挂牌)融资。
  牵头领导:李军
  牵头单位:行署工信委
  参加单位:行署财政局、行林办金融办、地区银监分局
  (七)深入推进重点专项领域改革
  13.加快地方国有企业分类改革,坚持改制改组同化解产能过剩、淘汰“僵尸企业”紧密结合,完善企业治理模式和经营机制,解决好厂办大集体、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历史遗留问题。
  牵头领导:曹宪双、王洪斌
  牵头单位:行署发改委、行署财政局(国资办)
  参加单位:行署工信委、林业集团公司财务部、行署人社局
  14.以推进资源和社会管理职能与企业经营管理职能分离、完善森林资源管护机制和监管体制为重点,加快林区管理体制改革。争取国家在我区开展生态保护和经济转型试点。
  牵头领导:王洪斌、于志浩
  牵头单位:行署发改委、林业集团公司计统部、行署林业集团公司资源局
  参加单位:地区编委办、行署工信委、行署人社局、行署财政局、林业集团公司财务部
  15.推动地方国有林场政事分开、政企分开,加快林区转型发展。
  牵头领导:于志浩
  牵头单位:行署营林局
  参加单位:行署人社局、地区编委办、行署财政局、林业集团公司财务部、呼玛县、塔河县、漠河县
  (八)贯彻“一带一路”战略,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16.主动对接国家和省“一带一路”“中蒙俄经济走廊”和“黑龙江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机遇,充分发挥对俄地缘优势,注重同俄罗斯远东地区开展战略对接,加快形成以俄罗斯为重点的对外开放新格局。整合对俄合作资源,培育发展外向型服务业,加快建设加格达奇区、漠河县、呼玛县、塔河县对俄合作园区项目。
  牵头领导:王洪斌、李军
  牵头单位:行署发改委、地区工业园区办
  参加单位:行署外侨办、行署商务局、加格达奇区、呼玛县、漠河县、塔河县
  17.积极推进全方位对外开放合作,加强与俄有关州、区全面开展科技、教育、文化、旅游等领域交流合作,提高对俄全方位交流合作水平。积极参加“中俄博览会”和“哈洽会”等大型展会。
  牵头领导:周大亚、蒋迎娟、李军
  牵头单位:行署商务局、行署科技局、行署教育局、行署文体广新局、行署旅游发展委、行署农委
  参加单位:行署工信委、行署发改委、地区畜牧总站、行署外侨办
  18.加强与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进一步完善跨境基础设施和运输体系,加快推进洛古河—波科洛夫卡界河大桥建设,加快古洛铁路、韩黑铁路前期工作,推动口岸开通贸易。
  牵头领导:李佰铮、王洪斌、李军
  牵头单位:洛古河大桥筹建办、古洛铁路筹建办、行署外侨办
  参加单位:行署商务局、行署发改委、行署交通运输局、行署工信委、漠河县、呼玛县
  19.提升边境城市规模和综合实力,加快口岸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建设漠河口岸公路、深水码头等配套服务设施,呼玛口岸基础设施,洛古河通道基础设施。不断提升漠河县、呼玛县开放功能,吸引外向型企业集聚,增强辐射带动周边能力,形成面向全国的对俄开放服务平台。
  牵头领导:李军
  牵头单位:行署商务局
  参加单位:行署发改委、行署外侨办、漠河海关、大兴安岭公安边防支队、漠河县、呼玛县
  20.密切关注省建设“中蒙俄经济走廊”国家级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动态,积极争取相关政策。继续推进大兴安岭对俄贸易合作平台建设,以兴邦公司阿玛扎尔林浆一体化与俄罗斯北极星林业经贸合作区项目为发展平台,大力开展对俄森林资源开发合作,拓展对俄能源和矿产资源开发领域合作。组建对俄农业合作社,探索建立境外农业贸易公司,筹建境外水果蔬菜批发市场,推进呼玛国际有机食品产业示范区建设。
  牵头领导:李军
  牵头单位:行署商务局、地区工业园区办
  参加单位:行署工信委、行署发改委、行署交通运输局、行署农委、行署科技局、行署国土资源局、行署外侨办、林业集团公司国际森林开发部、林业集团公司绿色产业发展处和各县、区、林业局
  三、着力推进结构调整
  (九)积极培育新产业新业态
  21.积极落实《黑龙江省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三年实施方案》。大力推动“千户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
  牵头领导:周大亚、王洪斌、李军
  牵头单位:行署发改委、行署工信委、行署科技局
  参加单位:行署商务局、行署财政局(国资办)、行署教育局
  22.充分发挥特色资源优势,以有机农产品、养殖业、林下资源产品为基础,大力发展食品加工业。
  牵头领导:李军
  牵头单位:行署工信委
  参加单位:行署农委、地区畜牧总站、地区水产总站、林业集团公司绿色产业发展处、呼玛县、岭南管委会、农工商联合公司、地区供销社、地区全民创业办
  23.积极推进落实“互联网+”行动。推动“互联网+”与制造业、金融业、传统商业、物流业加快融合。在“互联网+”医疗、教育、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取得新突破。推动“互联网+”旅游、农业电子商务、养老服务、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的平台建设。
  牵头领导:王洪斌
  牵头单位:行署发改委
  参加单位:行署工信委、行署教育局、行署旅游发展委、行署农委、行署民政局、行署人社局、行署住建局、行署商务局、行林办、行署文体广新局、行署卫计委、行林办金融办、地区行政服务中心、行署财政局、行署国土资源局
  (十)大力发展以生产性服务业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业
  24.优先发展金融、物流、科技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吸引国内外大型金融机构在我区设立分支机构,推动组建民营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机构,推动龙江银行引入战略投资者。发展天使投资、风险投资、产业投资基金,探索投贷联动机制。鼓励企业通过债券、私募基金、资产证券化等多种融资工具加快发展。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形成一批符合我区特点的新兴科技服务企业。依托本地实体经济积极发展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牵头领导:曹宪双、王洪斌、李军
  牵头单位:行署发改委、行林办金融办、行署商务局
  参加单位:行署财政局、行署工信委、行署科技局、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行、地区银监分局
  25.挖掘丰富的生态资源和区位优势,发展冰雪游、森林游、边境游、湿地游、避暑游等旅游产业以及健康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实施文化产业发展工程,构建具有大兴安岭特色的文化产业体系。
  牵头领导:刘洪久、蒋迎娟
  牵头单位:行署旅游发展委、地委宣传部、行署文体广新局
  参加单位:行署发改委、行署民政局、行署科技局、林业集团公司计统部和各县、区、林业局
  26.推进物流中心建设。在加格达奇区建设蔬菜、水果、食品物流中心,构建以农副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为主的消费品集散地;在呼玛县打造对俄商贸、建材、农副产品物流园区;在塔河县建设资源型产品物流园区;在漠河县建立以高端零售为主的本土特色旅游产品物流中心;在兴安口岸建立对俄贸易仓储物流中心,打造国际物流中转、加工、仓储、运输集散地;在大杨树镇建立以农副产品物流为主的综合物流园,实现物流中转的专业化、特色化和标准化。
  牵头领导:王洪斌、李军
  牵头单位:行署商务局、行署发改委
  参加单位:加格达奇区、呼玛县、塔河县、漠河县、农工商联合公司、地区邮政管理局、地区供销社
  27.结合六大产业发展,加快完善市场体系建设。以大兴安岭林区特色产品批发市场为龙头建立一级市场,打造东北地区山特产品重要集散地;以漠河县、呼玛县和塔河县特产专业市场做支撑建立二级市场,重点推进大兴安岭特色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推进县区现有市场升级改造和规范管理,建设固定大厅式交易市场,完善道路、安全监控等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大兴安岭北药暨有机食品交易大市场、新林区特色林产品市场、漠河县中俄边贸生产交易中心市场等项目。
  牵头领导:王洪斌、李军
  牵头单位:行署商务局、行署发改委
  参加单位:行署交通运输局、行署住建局、行署国土资源局、地区邮政管理局、地区供销社
  (十一)加快发展现代化大农业
  28.加快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黑土地保护等重大工程,争取国家支持开展定期深松整地、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补贴试点,积极参与我省研究开展黑土地轮作试点。
  牵头领导:周大亚、姜蒙红
  牵头单位:行署农委、行署国土资源局
  参加单位:行署发改委、行署水务局、行署财政局、岭南管委会、农工商联合公司、呼玛县
  29.利用国家重点支持东北地区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机遇,加快推进水治理体系和水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水安全保障体系。重点开展黑龙江干流堤防及护岸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以及城市内河防洪工程治理项目。重点推进呼玛县、塔河县、漠河县黑龙江干流堤防及护岸工程58处、中小河治理工程54处。推进北水南调工程,重点建设好塔林西水利枢纽、三间房水利枢纽等项目。加快水电站建设,重点推进鑫宏等6座小水电站、新建4座水库、除险加固4座病险水库。实施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
  牵头领导:周大亚
  牵头单位:行署水务局
  参加单位:行署发改委、林业集团公司计统部、行署财政局、行署国土资源局、行署环保局、行署林业集团公司资源局、行署住建局
  30.密切关注省探索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政策,加快建设国家现代化农业示范区。在稳定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的基础上,发展现代畜牧业、园艺业、水产业以及农畜产品加工和流通业,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提高农业整体效益和竞争力。深入推进对粮食生产关键环节农机具购置实施敞开补贴。加快发展现代种业,推广一批突破性新品种。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业机械化、信息化、标准化水平,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牵头领导:周大亚
  牵头单位:行署农委、行署粮食局、行署水务局
  参加单位:行署发改委、行署财政局、行署科技局、地区畜牧总站、岭南管委会、农工商联合公司、呼玛县
  31.鼓励发展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培育绿色生态农产品知名品牌,大力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抓手,推动粮食精深加工,做强绿色食品加工业,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和绿色食品加工产业基地。加强粮食仓储和物流设施建设,完善粮食物流体系。创新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支持力度。
  牵头领导:周大亚、王洪斌、李军
  牵头单位:行署农委、行署发改委、行署工信委、行署粮食局
  参加单位:行署财政局、行署国土资源局、行署水务局、行署商务局、行署工商局、地区畜牧总站、行林办金融办、地区供销社、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行、地区银监分局
  (十二)不断提升基础设施水平
  32.积极推进齐齐哈尔至漠河铁路改造项目,黑河至韩家园铁路建设项目、洛古河口岸至月牙湖铁路建设项目。推进漠河(国际机场)基础扩建、启动塔河和呼玛通勤机场建设,完善空中航线,力争开通漠河至深圳、海南、上海、昆明、郑州等全国大都市航线。
  牵头领导:王洪斌
  牵头单位:行署发改委、古洛铁路筹建办、行署机场管理办、漠河县、塔河县、呼玛县、加格达奇区
  33.加快公路网建设,重点推进瓦拉干至西林吉公路、呼玛至十八站建设,推进十八站至塔河、连崟至阿木尔段、呼玛至嫩江公路老道店至北疆段建设。完善地级、县级公路客货运输站场。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支持对我区高寒地区和交通末端干线公路建设。
  牵头领导:李佰铮
  牵头单位:行署交通运输局
  参加单位:行署发改委、行署财政局、行署国土资源局、行署林业集团公司资源局
  34.依托黑龙江水域,逐步推进沿江港口建设,到2020年,建成漠河、呼玛港,加快融入全省航道体系,建立对俄水上运输国际通道。
  牵头领导:李佰铮
  牵头单位:行署交通运输局
  参加单位:行署发改委、行署水务局、漠河县、呼玛县
  35.强化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省电网公司规划,积极推进大兴安岭重点电力项目建设,努力提高电力供应的安全性和经济性,为全区产业发展提供电力保障。优化电力结构和布局,逐步淘汰传统高耗能和落后工艺,大力应用高新技术和节能技术,发展循环经济。配合推进中俄石油管道二线工程大兴安岭段。
  牵头领导:王洪斌、姜蒙红
  牵头单位:国网大兴安岭供电公司、行署发改委
  参加单位:行署工信委、行署环保局、行署林业集团公司资源局、行署国土资源局和各县、区、林业局
  四、着力鼓励创新创业
  (十三)完善区域创新体系
  36.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创新能力建设,深化管理体制、决策机制、评价体系、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配机制改革,激发调动全社会的创新激情。关注争取我省支持老工业基地振兴的知识产权政策,制定并进一步完善合理的、差别化的激励政策,营造有利于创新的政策和制度环境,完善区域创新创业条件,全面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牵头领导:周大亚
  牵头单位:行署科技局
  参加单位:行署工信委、行署人社局
  37.向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要发展,强化创新链和产业链、创新链和服务链、创新链和资金链对接,加快构建一批具有产业和技术优势,以企业为主体,科研院所、高校、职业院校、科技服务机构等参加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支持建立蓝莓、马铃薯等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牵头领导:周大亚
  牵头单位:行署科技局
  参加单位:行署工信委、行署人社局、行署教育局、行署农委、林业集团公司绿色产业发展处、地区农林科学院、地区职业学院、地区技师学院
  (十四)促进科教机构与区域发展紧密结合
  38.提高职业院校办学水平,引导各类院校办出特色,支持地方高校向应用型高校转变,建设高水平应用技术型大学。实施卓越系列人才培养计划,引导高校拓展校企合作育人的途径与方式,进一步推动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促进校企深度协作育人。
  牵头领导:蒋迎娟
  牵头单位:行署教育局
  参加单位:行署发改委、行署工信委、行署科技局、行署人社局、地区职业学院、地区技师学院
  (十五)加大人才培养和智力引进力度
  39.加强适用人才培育。实施重点人才项目资助扶持、本土创新创业人才培育、专业人才素质提升“三个计划”。每年有计划的扶持1至3个创新创业团队,支持3至5名创新创业带头人。以职业学院和技师学院为依托,重点建设5至10个示范性人才培养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实施“十百千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工程”,每年选送10户规模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参加企业家高级研修班。每年培训中小企业董事长、厂长、经理100人。每年培训产业项目带头人和创新创业者1000人。
  牵头领导:王利文
  牵头单位:地委组织部
  参加单位:行署财政局、行署教育局、行署科技局、行署人社局、地区职业学院、地区技师学院、地区农林科学院
  40.积极引进紧缺人才。积极引进基础人才、产业人才和高端人才。实施“大学生专项引进工程”,5年内,每年集中引进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100名。实施本土大学生“回归工程”,对我区生源且有回归意愿的全日制高校本科毕业生,择优录取。依托林业碳汇、药用食用野生动植物、生态旅游等资源禀赋,围绕碳汇交易、寒带生物、健康养老等新兴科研领域,积极为国内外高端人才提供科技研发和施展才华的平台。
  牵头领导:王利文
  牵头单位:地委组织部
  参加单位:行署财政局、行署教育局、行署科技局、行署人社局、行署工信委
  41.重点支持人才创业。鼓励科技创新人才成果转化,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科技人员携带科技成果在我区创办企业。建立企业与高职高专院校、科研院所人才联合聘用机制,允许兼职兼薪。对国家统招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到我区自主创业并担任独立法人的,按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营业税,同级财政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支持,两年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加强地(县)两级人才公寓建设,用于解决引进人才住房。用人单位可通过发放租房补贴或申请最长5年免费入住人才公寓等方式为引进人才提供住房保障。
  牵头领导:曹宪双、李军
  牵头单位:行署人社局、行署工信委
  参加单位:行署科技局、行署发改委、行署财政局、行署教育局、地委组织部、地区农林科学院、地区职业学院、地区技师学院和各县、区、林业局
  五、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十六)切实解决好社保、就业等重点民生问题
  42.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振兴发展的重要工作,突出重点,针对群众最关切的问题发力,财政等公共资金配置使用要向民生领域倾斜,保障和改善民生支出要保住,切不可随意挤压。坚持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确保社会和谐稳定。要加强对民生领域改革的研究,不断深化改革,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制度保障。
  牵头领导:曹宪双、王洪斌
  牵头单位:行署财政局、行署人社局、行署发改委
  参加单位:行署民政局、行署教育局、行署文体广新局、行署卫计委、行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43.全面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做到“六个精准”,落实“五个一批”,因村、因户、因人实策,提高扶贫脱贫工作成效。坚持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多方力量、多种举措有机结合和互为支撑的“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加大财政扶贫投入,增加金融资金对扶贫开发的投放,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扶贫开发。
  牵头领导:周大亚
  牵头单位:行署农委(扶贫办)
参加单位:地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44.抓住中央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投入继续向东北地区倾斜的政策机遇,进一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妥善解决厂办大集体职工的生活困难和社会保障问题。
  牵头领导:曹宪双
  牵头单位:行署人社局、行署财政局(国资办)
参加单位:林业集团公司财务部、行署发改委、行署民政局
  45.采取各种措施鼓励企业稳定就业、稳定职工收入,鼓励多渠道、多方式就业。坚持就业优先,制定具体措施,加强专业培训,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实现至少1人就业。
  牵头领导:曹宪双
  牵头单位:行署人社局
  参加单位:行署发改委、行署财政局(国资办)、行署工信委、行署教育局、林业集团公司计统部
  (十七)全面实施棚户区改造等重大民生工程
  46.加快完成棚户区改造收尾工作,到2016年底全面完成本区棚户区改造工作。
  牵头领导:姜蒙红
  牵头单位:地区棚改办
  参加单位:行署住建局、林业集团公司计统部、行署发改委、行署财政局、林业集团公司财务部、行署国土资源局
  47.配合国家开展露天矿坑、矸石山、尾矿库等综合治理试点工作。摸清全区历史遗留矿山损毁面积,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
  牵头领导:姜蒙红
  牵头单位:行署国土资源局
  参加单位:行署财政局、行署发改委
  (十八)推进城市更新改造和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48.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功能。加强城镇公共交通建设,优化公共交通站点和线路设置,加快公共停车场建设,推动形成公共交通通行网络。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地下管廊建设,完善城镇主次干道以及硬化、绿化建设,统筹电力、通信、给排水、供热、燃气等管网建设,增强消防等防灾能力建设。重点推进呼玛县、松岭区、阿木尔林业局等垃圾中转站建设,松岭区、图强林业局等自来水工程建设,阿木尔林业局、松岭区等集中供热项目建设,松岭区、呼中区等燃气工程建设,推进居民阶梯水价、气价和供热计量制度实施,积极推进城镇化建设,完善基本公共服务,统筹布局建设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文化体育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引入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等市场机制,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规模和范围,依据经济社会发展和财力状况,逐步提高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牵头领导:王洪斌、姜蒙红
  牵头单位:行署住建局、行署发改委
  参加单位:行署财政局、行署物价局、行署国土资源局、行署交通运输局、行署文体广新局、行署教育局、行署卫计委、行署环保局、林业集团公司计统部和各县、区、林业局
  49.推动新型城镇建设。加快绿色城镇建设,逐步构建绿色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积极发展绿色建材和绿色建筑,推广新能源汽车,倡导绿色出行,强化废弃物循环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加强监测预警和应急能力建设。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充分发挥城市绿地、道路、水系等对雨水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缓解城市内涝,削减城市径流污染负荷,节约水资源,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依托自然、历史、文化、民族等优势,加快发展一批特色魅力城镇。
  牵头领导:姜蒙红
  牵头单位:行署住建局
  参加单位:行署财政局、行署国土资源局、行署交通运输局、行署环保局、行署发改委、行署工信委和各县、区、林业局
  50.构建新型乡村体系。按照“近郊城市化、远郊城镇化、中心村社区化”的思路,围绕科学规划布局美、设施完备生活美、村容整洁环境美、服务健全身心美、创业增收致富美、乡风文明和谐美的“六美”要求,全面推进改路、改水、改厕、改灶、改墙、改圈“六改”工程,集中治理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畜禽乱跑“五乱”现象,扎实开展净化、硬化、绿化、美化“四化”工作。
  牵头领导:周大亚、王洪斌、姜蒙红
  牵头单位:行署农委、行署发改委、行署住建局
  参加单位:行署财政局、行署交通运输局、行署环保局、国网大兴安岭供电公司和各县、区、林业局
  (十九)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
  51.深入实施《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年)》,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支持我区加快解决社会民生和生态环境方面的历史遗留问题。争取国家和省支持我区创建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做好资源枯竭城市转型绩效评价工作。
  牵头领导:王洪斌
  牵头单位:行署发改委
参加单位:地区资源枯竭地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52.深入实施《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2010—2020年)》,加强我区生态保护,加快人工造林、森林抚育、低质低效林改造和封山育林,建设国家储备林基地。加快发展生态旅游、森林生态食品、生物医药、森林碳汇、水经济和绿色矿业、文化产业等六大产业。
  牵头领导:王洪斌
  牵头单位:行署发改委、林业集团公司计统部
  参加单位:行署营林局、行署旅游发展委、林业集团公司绿色产业发展处、行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林业集团公司碳汇资源管理部、行署国土资源局、地委宣传部、地区全民创业办和各县、区、林业局
  (二十)打造北方生态屏障和山青水绿的宜居家园
  53.实施森林资源保护工程。深入实施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全面加强林业法治建设,大力推进依法治林,深入开展非法侵占林地排查专项行动,加大湿地保护和恢复力度,更加重视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加强森林防火,确保生态系统得到严格保护。
  牵头领导:王洪斌
  牵头单位:林业集团公司计统部
  参加单位:行署林业集团公司资源局,行署环保局、地区防火办、林业集团公司野生动植物保护处、各林业局
  54.实施森林资源培育工程。以中央投资森林培育工程项目为重点,提高和保证营林生产质量,抓好营林生产基础队伍建设,加强和规范营林生产组织,促进营林在产业调整和经济转型中的主体作用。五年完成森林抚育2750万亩,改造培育35万亩,珍稀树种培育新造30万亩,低效林改造250万亩,森林更新23.7万亩。五年完成补植补造面积500万亩,人工造林面积50万亩,苗木繁育数量达到年均1亿株,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提高到75%以上。
  牵头领导:王洪斌、于志浩
  牵头单位:行署营林局、林业集团公司天保办
参加单位:各林业局
  55.实施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主线,积极推进水土流失、矿区植被恢复、污染物排放等环境综合治理,以大工程、大投入带动大治理、大修复,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支持。加强水土流失治理。以小流域为单元,以流失地为重点,采取以生物措施为主,结合工程措施、农业技术措施,把开发性治理与发展商品生产、脱贫致富和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有机地统一起来,重点抓好320公里黑龙江干流堤防及护岸工程,中小河流(重要支流)治理工程90处,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2203公顷,基本完成重点区域水土流失治理。全面推行绿色制造,强化节能减排,推进清洁生产,构建循环链接的产业体系,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产业发展。搞好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进一步维护黑龙江等重点流域水质。加强边境地区跨界水质监测和应急能力建设,推动边境地区开展环境保护国际合作。
  牵头领导:周大亚、王洪斌、李军、姜蒙红
  牵头单位:行署环保局、行署水务局、行署国土资源局、行署农委、行署发改委、行署工信委
  参加单位:行署财政局、行署住建局、行署科技局
  六、切实抓好组织落实
  (二十一)优化发展环境
  把优化发展环境作为振兴发展的重要突破口,加强法治化建设,加大发展环境整治力度,全力打好优化发展环境硬仗。深入推进法治兴安建设,提高各级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潜力。建立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联合机制,积极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持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聚焦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行业和关键岗位,改革和规范公共权力行为,不断提高干部素质,解决发展环境根本问题。高度重视历史遗留问题的清理和处理,对暴露出来和企业投诉反映的发展环境问题要依规严肃处置。在新的招商工作中要讲规则、守底线,规范商务谈判,作出的承诺要合规、合法、能做到,不能再产生新的问题,积极为外来投资者营造诚信践诺、公平公正的投资环境,切实保护好投资者合法权益。引导全社会树立尊商重商意识,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公平正义、开放文明、服务高效的发展好环境。
  (二十二)继续加强产业机会推介
  要借助各种机会向国内外产业界推介大兴安岭发展优势和潜力,讲准、讲透大兴安岭真实存在的市场机会,突出现代农业发展诱导出的生态高效农业、畜牧业、食品加工业、涉农服务业,依托整体生态化条件下发展林下种植、养殖和以森林、湿地为核心的服务业如旅游、养老、健康产业及旅游与文化、时尚产业融合,矿产资源开发及精深加工,对俄全方位合作等优势产业领域的推介宣传。加强产业机会的宣传深度和广泛性,制作行业、领域、全区及各县、区、林业局规范的宣传推介版本,提高产业推介的专业化水平。抓好后续跟踪、项目落地工作,对已开展的系列对外经贸活动集中交流回访、深入对接,争取更多项目生成和落实,积极参与全省商业大会等交流活动。
  (二十三)明确主体责任
  全面振兴是一项伟大而艰巨的任务,各级党委和政府是领导推进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要求,精心组织,主动作为,统筹推进我区全面振兴的各项任务,把政策红利转化为增长动力,全力打赢全面振兴这场硬仗。要解放思想、敢闯新路,积极探索振兴发展的新思路、新办法、新机制,大力弘扬“工匠精神”,以精细、务实、苦干的态度做好每一项工作。要改进作风、振奋精神,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提升工作精气神,开创振兴发展新局面。要统筹做好政策解读和新闻宣传工作,积极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渠道和形式,大力宣传我区改革创新、振兴发展的生动实践和先进典型,弘扬大兴安岭精神,广泛凝聚干事创业正能量,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振兴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十四)落实任务分工
  各牵头单位负责统筹协调任务的贯彻落实工作,认真研究牵头任务中要落实的、争取的和对接的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节点,提出具体要求,加强协调督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需要增加参加单位的,由牵头单位协商有关单位确定。各参加单位要结合职能,分解任务、明确措施、落实责任,提出阶段性时间进度安排,并加强协作配合,及时将进展情况报牵头单位。
  (二十五)强化组织协调
  在地委、行署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作用,强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研究审议重大政策和重点规划,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推进重大事项。地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行署发改委)要加强综合协调和调查研究,统筹推进重点工作,强化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向地委、行署报告。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树立全局观念和“一盘棋”思想,积极配合行动,及时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各项任务顺利实施。要建立动态信息反馈机制,各牵头单位要定期报告牵头任务的进展情况,每两个月报送一次(包括文字稿和工作任务进展情况表),报送时间依次为每年2月、4月、6月、8月、10月、12月15日前,有重大实质进展情况随时报告,由地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上报地委、行署和省发改委。要建立联络员机制,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确定1名分管领导作为负责人,并指定1名部门负责同志作为联络员,以便随时衔接推进相关工作。
  地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高连有、臧国峰,联系电话:2731038,电子邮箱:dxalzxb@126.com。
  本实施意见各牵头领导发生变动的,按分工顺延接替,不另行文。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林业局,地林直、中省直各单位:
现将《大兴安岭地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