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
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
大遗址保护。七三一部队旧址保护展示工程实质进展。启动中东铁路建筑群整体保护规划编制。唐渤海国龙泉府遗址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金上京会宁府遗址整体保护工作有序推进。实施了金界壕遗址等11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抢救性修缮工程。莽吉塔故城等18个保护规划编制、安技防、维修、考古项目获国家文物局批复,争取国家重点文物保护资金7211万元。省政府正式公布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97处。黑龙江省文物保护中心正式挂牌。文物考古工作。全年共完成基建考古勘探项目32项;配合基建开展考古发掘2项,发掘遗址8处;开展大遗址考古2项;开展主动性课题考古4项;配合文物保护考古4项。配合三江治理工程开展三江流域文物调查勘探,基本搞清了三江干流治理工程区文物概况。通过对大兴安岭岩画考古调查,证明该处为不同时期(文化)的洞穴遗址。黑龙江省申报的4项考古研究课题获国家文物局支持。博物馆事业。经全省第—次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初步认定—级文物2100件(套)、二级文物2895件(套)、三级文物9719件(套),一般文物及未定级藏品10余万件(套)。文物征集取得重大成果,成功实施“黑龙江籍书画名家艺术典藏工程”,开启了博物馆藏品征集新纪元。黑龙江省博物馆《白山·黑水·海东青——纪念金中都建都860周年特展》和北安庆华军工遗址博物馆《共和国枪械的摇篮》展览双获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奖”。全年新增备案博物馆20家。截至年底,全省有备案博物馆193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扎实推进。黑龙江省两个联合国项目赫哲族伊玛堪和望奎皮影各项履约工作进展顺利,满族刺绣等7个项目入选第四批国家级名录,确定公布第四批省级项目名录保护单位64个、代表性传承人6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