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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文明城乡活动

创建文明城乡活动


  认真贯彻全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召开全省创建文明城乡推进会议,明确了“1375”(围绕—个主题:以“净化城乡环境,树立文明新风”为主题,推进大力推进“城市文明达标、乡村文明提升、行业文明优化”三大行动,着力抓好核心价值观“六进”行动、文明新风培育行动、志愿服务落地行动、少年明德守礼行动、诚信共同坚守行动、典型示范引领行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等七项重点工作,共同打造哈大齐岭文明带、哈绥伊黑文明带、哈佳七鹤文明带、哈牡鸡鸭文明带、沿边开发开放文明带等五条文明带)总体部署和思路,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就深入推进创建文明城乡工作提出新思路、新要求,作出全面部署和具体安排。依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全国文明村镇测评体系》,结合全省城市和乡村工作实际,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制定了《黑龙江省创建文明城乡标准》(征求意见稿)。协调省住建厅开展“四季”环境整治。全省城市主次干道、公共场所、小区街巷保洁率接近100%,中心城市主次干道、县城主要街路垃圾清运设施配备率接近100%,全省村镇道路新增700千米,硬化铺装550千米,新增垃圾箱5000个,清运垃圾400万吨,改建厕所1100座。各地取得了明显治理效果。

(云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