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建设 省委组织部围绕全省改革发展大局,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指导督促市(地)全面落实《关于加强市县党委领导班子工作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制定并落实好重大事项决策、请示报告、情况通报、谈心谈话等制度。加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建设,会同省委宣传部制定出台《中共黑龙江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务虚会制度》,对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加强中心组学习作出安排部署。继续加强民主生活会管理,明确由省纪委副书记、专职常委和省委组织部部务会成员牵头,省委巡回督查组配合,对25家省管班子民主生活会全程参与,进行具体指导。着力培养选拔事业需要的好干部。认真贯彻省委对经济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制定贯彻落实全省加快产业项目建设稳增长促发展推进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加强煤炭城市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办法,树立重项目建设实绩的用人导向,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坚持综合运用日常了解、年度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和巡视、审计成果,从严掌握党政正职、关键岗位干部的选拔标准,及时研究提出调整配备意见建议,切实把富有实践经验、敢于担当责任、谋事干事成事、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发现出来、重用起来。着眼于进一步优化乡镇干部队伍结构,下发了《关于核定乡镇科级非领导职数的通知》。采取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和面向北大、清华定向选调相结合的方式,扎实推进选调生工作,93名选调生已到岗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黑龙江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实施意见》,着力解决基层公务员招录工作难题。不断改进和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研究制定《市(地)经济社会发展主要责任指标和党建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强化党建工作考核,改进和完善经济社会发展主要责任指标考评体系,引导各地把经济社会发展与党的建设同步推进、相互促进。制定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完善分类考核办法,引导各地更加注重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推动经济社会和生态建设统筹协调发展。大力改进省管班子和省管干部年度考核办法,采取省委常委带队、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联检联考的方式,圆满完成2013年度考核工作,并首次召开通报会,传导压力、激发动力。扎实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各项工作任务。研究起草了省委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及其办公室机构组建的意见,组织召开了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第一次会议,研究制定了黑龙江省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研究分解了党的建设制度改革重要举措和组织工作重点任务,确保各项工作如期推进。
(孙连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