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心下一代工作概况 黑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是经1990年12月30日省委第六届十七次常委办公会议决定成立的。2003年11月20日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黑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细则》。《黑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细则》指出:关工委组织是在同级党委领导下,以离退休老同志为主体,党政有关部门和群众团体负责人参加的群众性工作组织。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对广大青少年开展经常性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艰苦奋斗传统教育,弘扬民族精神,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对青少年进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道德行为规范养成教育,使青少年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教育、引导青少年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科学文化素质,掌握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所需要的知识和能力。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和纪律教育,使其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律观念,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向一切侵犯、虐待、残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现象作斗争;参与监督社会文化市场管理和学校周边环境整顿工作,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积极做好有劣迹和失足青少年的帮教转化工作。
黑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全委会以离退休老同志为主体,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农委等党政有关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负责人组成。驻会领导成员为:主任孙维本,常务主任谢勇,常务副主任兼秘书长陈荣吉,副主任王广学,副主任贾杰,有四名副秘书长。内设办公室、学校组、城乡组、组宣组、《双阳红》编辑部、关心下一代网站。省关工委有离退休老同志20人,其中:正省级1人,副省级1人,正厅级3人,副厅级3人,正处级4人,退休干部2人,在职公务员2人,工勤事业编人员4人。截至2014年底,全省各级关工委组织13989个,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离退休老同志44万人。
(杨金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