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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政事和决策

重要政事和决策


  农业生产 以推动实施“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为契机,继续肩负起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任,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牢牢抓住水利、农机、科技三条主线,继续做好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打造全国绿色食品安全基地。大力加强水利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在加强松嫩流域、黑龙江流域大江大河堤坝建设的同时,注重统筹考虑引水灌溉工程建设,并注重水利骨干工程建设与田间渠道工程的整体衔接,既提高防洪能力,又注重增加和改善水田面积。控制地下水灌溉水稻,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70万亩,修复河道水毁工程699处,修复80个县(市、区)灌溉排涝设施、193处水库。实施节水增粮行动,新增旱田节水灌溉面积400万亩。提高防灾减灾能力。继续推进农机化建设,在规范现有农机合作社的基础上,再新组建200个现代农机合作社,田间综合作业机械化程度达到93.5%,新增粮食仓容能力100亿斤。强化农业科技攻关和推广应用,继续推进高产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超级稻“双增一百”、玉米“双增二百”科技行动,继续增加五大粮食作物模式化栽培推广面积。新建2.6万栋标准化水稻育秧大棚和200个智能化催芽车间。鼓励探索水稻育秧大棚后期利用新模式。不断优化种植结构,适应国家农产品价格宏观调控机制,稳定玉米、水稻、大豆、马铃薯种植面积,力争粮食产量稳定增加。扩大蔬菜、食用菌、蓝莓、北药等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实施绿色食品精品发展战略,绿色(有机)食品认证面积达到7200万亩以上。加快发展畜牧业,以“两牛一猪”为重点,继续加大投入,建设100个高水平奶牛场,实施肉牛保母扩群工程,加快生猪原种场、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针对黑龙江省农产品量大链短、种强销弱的实际,强化农产品加工特别是市场营销环节。省政府安排8亿元专项资金支持绿色食品产业,其中投入2亿元推动营销渠道建设,在哈尔滨市建设黑龙江绿色食品常设交易中心,组织省内企业在有关大城市举办并参加全国高水平绿色食品博览会,在全国开办100家黑龙江绿色食品旗舰店、3000家独立品牌连锁店,进入上万家主流超市,同时充分运用网络营销。促进品牌形象推广和营销渠道推广相结合,强化质量安全,让黑龙江绿色食品在全国市场体系中做到产品供给信息充分、渠道畅通、品牌可识别、安全有追溯保障。
  “十大重点产业”战略 以“十大重点产业”为主攻方向,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高度统一。引入发展要素上项目,继续扎实做好产业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依靠有充分准备、有专业深度的政企对接活动和社会动员机制产生合作线索,进而依据产业政策,通过主动服务吸引投资。围绕现有经济存量数量扩张式、技术升级式、合资合作式发展上项目,现有经济存量对生成新的产业项目仍然具有重要作用。注重黑龙江省能源、石化、装备、食品和新型煤化工产业等已有和能够生成上游工业产品、基础工业产品的产业项目,由此延伸产业链,优化布局,扩大产业规模。促进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上项目,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利用科技实力优势,突出省内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工作。办好黑龙江省工业技术研究院,探索工程研发功能与孵化器功能相结合,大力发展产学研联盟,力争省内转化落地成果500项,引进和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500家。挖掘资源、用好现有资源上项目,科学设计采矿、探矿和矿产资源深度开发相结合的模式,公开招投标,引进大企业。抓好中铝力拓探矿采矿项目,抓好钼矿、石墨等资源深加工项目。对现有未开发的、未进行深度加工的矿产资源进行梳理,推动矿产资源深度开发。充分利用丰富的农业资源、林下资源和寒地黑土、绿色有机的特色优势,大力发展绿色食品产业,推进粮食大省向绿色食品大省转变。在产业项目建设中,不能破坏生态环境,不上产能过剩行业的项目,不突破政策法规底线,注重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现代服务业发展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商贸流通业、信息服务业、旅游业、金融业、文化产业的发展。抓好万达多个大型城市综合体和华南城、红星美凯龙等重大项目建设,发展网络交易平台,增加有效供给,刺激引导消费。物流产业。抓住生产、消费和对俄贸易三条主线,注重吸引高水平物流企业。充分利用黑龙江省年平均气温较低的有利条件,在支持中国移动、中国联通、联想、神州数码等大企业数据中心建设的同时,促进云计算产业发展,加强应用领域建设,注重引进增值服务业务,扩大信息消费。加强“宽带龙江”建设,规划并争取建立中俄区域信息枢纽。争取有关方面支持,发展卫星应用产业。做好不同需求游客的线路、景区等不同层级的旅游产品组合,努力把冰雪游、生态游、观光游和边境游结合起来,加强旅游营销体系建设,构建龙江统一旅游营销平台。继续推进与海航集团合作,组建龙江航空公司。注重促进现有企业发展潜力、科技成果与资本市场结合,推进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在涉农领域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注重黑龙江省文化积淀与俄罗斯历史文化元素综合运用相结合,注重文化产业与旅游业、时尚产业相结合,办好第五届中俄文化大集。加快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市场化步伐,推进黑龙江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出版集团等企业股权合作、上市融资。积极推进“三网融合”,加快多媒体平台、集成播控平台和监管平台建设。健康服务业和养老服务业要注重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相结合,注重在夏季的商业模式设计与推广。
  城镇化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优化布局,生态文明,传承文化”的基本原则,推进新型城镇化,注重在城镇化建设中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自然演进过程和政府在合理时点、正确方向上采取必要措施的结合,把握人口空间布局、产业布局和社会改革的有机结合。把县城作为城镇化重点,在抓好中心城市建设、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的同时,注重搞好县(市)规划布局,促进公共服务、产业园区、商业活动在县城合理布局,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提高县城的产业支撑和吸纳就业能力,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整体繁荣程度。建立稳定就业机制,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和建立社保关系便利衔接机制,促进进城农民稳定就业。解决好住房问题。在继续推进棚户区改造的同时,注重公租房、廉租房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考虑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启动哈尔滨地铁1号线三期、3号线一期建设,开工哈佳新线、哈尔滨松花江滨北公铁两用桥,力争开工哈牡铁路和哈尔滨火车站改造工程。开工建设哈尔滨机场扩建项目,力争开工建设五大连池机场,加快推进建三江、牡丹江机场迁建和绥芬河机场前期工作。启动哈尔滨至黑河一级公路兰西至北安段建设项目,推进建三江至前哨高速、前哨农场至黑瞎子岛高速、密山至兴凯湖高速和木兰松花江公路大桥等项目建设。同时,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落实好差别化落户政策,把中心城市和县城作为人口转移的主要承接地,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除了哈尔滨市区合理设定落户条件外,其他大中小城市都要放宽或放开落户条件。编制好城镇化规划,注重与全国城镇化总体规划及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发展、土地利用等规划相衔接,从黑龙江省实际出发,先启动县城建设,注意黑龙江省乡镇、村、屯合理距离,注重黑龙江省工业化牵引城镇化的同时,发挥农业现代化对城镇化的推动作用。加强土地规划和用途管制,提高土地利用率。
  对外经贸合作 进一步推动以对俄为重点的对外经贸合作,努力构建与俄罗斯开展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旅游、经贸等全方位交流合作的工作格局,以全方位交流合作促进并突出对俄经贸合作的深入开展。在经贸合作中突出资源合作、中俄制造业产业链配套合作,通过在俄开展资源类产品加工,解决黑龙江省资源类产品不足的问题。加强跨境通道建设,开工建设同江铁路大桥,加快推动黑河公路大桥前期工作,推进东宁一乌苏里斯克铁路对接和绥芬河跨境铁路线路改造。调动省内外各种力量,合理分工,推动哈尔滨市成为对俄文化、教育、科技合作交流中心、对俄贸易交易中心、对俄合作企业总部中心,使之与黑龙江省边境城市承担的口岸功能相配合。绥芬河等边境口岸城市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境内外园区建设。办好中国—俄罗斯博览会,在突出对俄经贸合作的同时,继续加强与有关国家和地区之间的经贸合作,扩大利用外资,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省政府设立人才发展专项基金,培养和引进优秀人才,用事业、感情、待遇吸引和留住人才。
  民生工作 按照中央“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要求,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扎实做好省委提出的“十项重点民生工作”,办好34件民生实事,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龙江人民。着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研究出台稳步提高离退休人员收入、适当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向国家争取扩大黑龙江省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和提高标准等增加收入的有效措施。注重农民增收,努力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以大兴安岭南麓特困片区11个县和全省500个贫困村为重点,实施片区开发和整村推进扶贫工程。着力促进更高质量就业,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0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50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20万人,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80%。不断创造条件,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办好职业教育,建立10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培养高技能人才6.5万人。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继续提高参保企业数量和参保职工人数,努力实现城镇参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镇居民、新农保基础养老金调整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390元,其中各级政府补助由280元增加到320元。着力发展社会救助事业,在稳定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的同时,设立城乡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基金,做到普遍性救助、专项救助和临时性救助相结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继续提高农村五保对象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实施敬老、爱老、助老工程,新增各类机构养老床位1.2万张。对重度残疾人实行救助,对9.8万贫困且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重度残疾人每月给予不低于100元的护理补贴,实施3000例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加快推进省残疾人康复中心工程建设。着力推动教育公平发展,启动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建设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235所。加强高校重点学科建设,提高教育质量,更有效地推动“高教强省”工作。全面完成858所农村中小学校“小火炉”计划改造任务。创新和完善农村教师补充机制,扩大省级“特岗计划”实施范围和规模,启动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轮岗,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在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给予生活补助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待遇。着力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完成18个广播电视高山发射台改造、20个地面广播电视发射台数字化升级改造和24万户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建设。加快推进省博物馆和哈尔滨音乐厅、大剧院建设。加强村级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启动三年完善2604个中心村文化室设备配置和文化广场建设。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建设2000个(套)体育设施。着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启动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能力提升计划,两年内完成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与计生服务站整合,做好人口计生政策调整试点。安排全省县级综合医院执业医师到省内三级综合甲等医院进行专项培训。组织实施170个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200套乡镇卫生院周转房和400个村卫生室建设。启动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补充计划,三年引进3000名大专、本科学历医学毕业生。启动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加强基本药物生产质量监管,对省内生产和流通的基本药物品种抽检率达100%。着力建设良好人居环境。投资300亿元,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15.44万套,竣工16.45万套。投资180亿元,改造农村泥草(危)房22万户,其中恢复重建水灾损毁房屋23052户。推进城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500万平方米。积极推进四煤城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加快推进“三供三治”工程建设,计划投资141亿元,开复工项目338个。继续推进中心城市集中供热和老旧供热管网改造。新建供水厂10座,升级改造供水厂20座,开工建设鸡西市、七台河市城市供水水源引水工程。续建和新开工38个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县以上城市全部建成污水处理厂。《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建设项目累计开工率达到65%,累计建成率达到45%。推进兴凯湖良好湖泊环境保护项目建设及相关规划实施。加快农村自来水入户工程建设,解决好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治理雾霾,拆除并网分散供热小锅炉900台,淘汰城市黄标车5万辆,治理扬尘,推动秸秆综合利用。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建设高标准中心村200个。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村屯绿化,实施连片整治项目210个。着力创新社会治理体系,全面推进“平安龙江”建设,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分别建立100个城市示范社区和农村示范社区,夯实社会治理基础。依法严厉打击和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和开通免费信访邮政,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着力强化公共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地下营业场所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小煤矿整合要以单井安全达标为根本标准,不允许简单拼凑产能整合。
  实施“五大规划”全面深化改革 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围绕实施“五大规划”抓好改革。深化“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在总结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经验基础上,重点推进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发展股份合作农业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全省农民合作社总数突破5万个。推动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创新,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建立和完善区域性综合配套服务平台,促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全省土地规模经营面积达到6500万亩。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试点。推动农村金融服务创新,扩大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试点。推进农村信用社转制为农村商业银行;组建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推动农业支持保护政策创新;推动农业政策补贴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争取国家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推动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创新,利用有关交易平台,开展农产品即期交易,探索开展中远期合约交易。推动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接机制,发展订单农业。开展大豆“目标价格补贴”试点。进一步调整所有制结构。实施新一轮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壮大黑龙江省企业家队伍。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将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整合省级国有资产,组建国有资本投资控股公司。推动党政机关与所办企业脱钩,加强国有资产集中监管。实施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企业负责人,培养职业经理人。推动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加快驻黑龙江省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完成龙煤集团在四煤城办社会职能移交工作。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央企、地方国企、民营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交叉持股的所有制形式,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推动企业员工持股。壮大非公有制经济,制定并落实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的措施,完善中小微企业发展支持政策,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创新沿边开发开放体制机制,实施黑龙江和内蒙古东北部地区沿边开发开放规划,推动外商直接投资项目由核准制向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模式转变,对外投资由核准制向备案制转变。深化通关业务改革,推动通关便利化,放大绥芬河综合保税区功能,争取设立哈尔滨综合保税区,推动绥芬河市卢布使用试点,争取俄罗斯在哈尔滨设立领事机构,争取设立中俄自由贸易区。深化军民融合式发展,构建党政军警民五位一体合力治边新模式,为推进开放提供安全保障和便利条件。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由省里统一组织,对城市集中供热新增热源项目市场化建设进行公开招投标。对供气、给排水、垃圾污水处理、城市交通等凡是有现金流的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利用BOT、BT、特许经营等市场化路径。矿产资源、土地资源、城市建设一级开发后的二级项目转让,实行公开向投资者披露信息、招投标等市场化机制。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国家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和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开展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登记工作,推动实行生态补偿制度,探索建立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支持齐齐哈尔市创建国家节能减排综合示范市。引入多元化生态修复机制,加强湿地等生态系统保护。预防并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健全国有重点林区经营管理体制,深化集体林权配套改革,开展集体林权抵押贷款试点,支持伊春建设汤旺河国家公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努力改善发展环境。中央要求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坚决取消和下放到位;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变相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坚决取消;依据黑龙江省情况应该和可以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坚决取消。按照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要求,把不应属于政府的权力还给市场和社会。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要编制目录,优化流程设计,全部对社会公开。推行网上审批,压缩企业设立和项目开工建设审批时间。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省政府成立企业投诉中心,受理各类市场主体投诉,对影响企业发展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公开曝光。整合财政资金,加强资金监管,集中力量办大事。完成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肖维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