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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制度改革

人事制度改革


  完成2014年省公务员招考、政法干警招考和2015年度国家公务员招考笔试等工作,进一步取消专业、学历、性别限制,提高艰苦边远地区招考所在地户籍考生职位数量。组织开展了全省行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共有1417名考生参加考试。研究起草《解决我省基层公务员招录难、留人难问题的意见》《特殊职位公务员录用办法》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意见,探索解决公务员考录、分类等管理难题。建立了全省公务员培训网络,注册用户覆盖全省公务员,并开通了网络培训。开展第四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活动;取消省级评比达标表彰项目11项,省级以下评比达标表彰项目67项。全面建立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省直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制和聘用合同签订率都达到100%。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基本入轨,全省有570余人通过二级岗位评审。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与省委组织部联合印发了《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开展整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增强公开招聘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与省委组织部、编办、监察厅共同开展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专项清理工作,并对查处的“吃空饷”典型案例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了通报。大力推行军转干部“阳光安置”,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培训和就业指导工作,共接收870名,计划分配477名,自主择业393名。

(邢天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