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财政厅,指导哈尔滨市启动实施第三步调整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工作。按照“同城同待”原则,提高省直在哈尔滨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标准,同步上调除哈尔滨市以外的其他市(县)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调控线。向国家争取提高全省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和提高部分地区类别标准,争取恢复全省建立御寒津贴。对全省最低工资标准问题进行调研,提出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并上报省政府。指导各地市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根据当地经济增长、劳动生产率、物价上涨等因素,及时发布当地企业工资指导线,为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工资水平提供参考。推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扩大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数量,全省经集体协商签订的有效集体合同1.9万份,其中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2549份,覆盖企业3.9万户。加强国有企业工资总额与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严格审核省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联合省国资委和省委组织部共同研究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确定办法,向国家提出意见建议,争取国家对全省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给予支持。
(邢天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