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2014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黑龙江省委明确的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事关省委、省政府调结构、惠民生、促发展战略举措的落实。作为牵头单位,省编办积极主动作为,全力攻坚克难,连续组织4轮清理,省级共取消下放354项,清理比例超过51%,省政府确定的3年内削减1/3行政审批事项的目标提前完成;非行政许可审批除与国家对应的21项将随国家意见清理外全部清零;国务院取消下放事项中涉及对应取消的全部取消,应该承接的全部落实;对保留的事项实施目录管理并全部向社会公布。参与修订的《黑龙江省规范行政许可条例》经省人大通过;协调建议有关部门跟进修订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44部。改革过程中按照合法性为最低标准、合理性为最高标准原则,顶住各方面巨大压力,反复沟通协调,广泛研讨论证,特别是将84项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事项予以暂停实施。改革工作得到各方充分肯定,在全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推进权力清单制度培训会上介绍了经验,人民日报、央视《新闻联播》等对黑龙江省改革情况作了报道。认真做好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学习调研、政策设计、软件开发和第三方评估,省政府这项工作于12月全面启动。佳木斯对行政权力开展全覆盖式清理,精减46%,在全国地级市中首家公布了权力清单。大庆市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以外的1546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清理比例达78%。齐齐哈尔市、双鸭山市、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均超过60%。
(孟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