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省直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向中央编办报备工作全部完成。省直事业单位分类基本完成,同步完成“十定”(定机构名称、定隶属关系、定机构类别、定机构规格、定职责任务、定内部机构、定事业编制、定人员结构、定领导职数、定经费形式)。截至年底,共核减事业单位152个,收回财政拨款事业编制约2000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5000多名。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结合,集中组织对省直事业单位承担的240项行政审批或初审事项和124项行政审批前置要件(服务项目)进行了清理规范。抓好事业单位登记制度改革,年检改为年度报告公示、验资登记改为确认登记;借助平台抓好联动监管,借助门户网站推行公示,各市(地)和农垦、森工“事业单位在线地方网站”全部开通;将185家省直哈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授权交由当地登记机关实施;省、市、县三级共53家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稳步推进。市、县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逐步展开,哈尔滨市、鸡西市、伊春市县两级分类批复总体进展较快,超过60%,黑河市完成市本级的71%。
(孟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