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管理 落实中央编委会议精神,制定并上报《黑龙江省机关事业单位控编减编工作方案》。按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省编办牵头负责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落实,认真做好编制使用计划核准、职数核定、超龄和调动等应减未减人员清理等工作,协调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自上而下合力推动联动管理,提高了实名制管理质量。参与制定省直公车改革方案和司勤人员安置、办公用房清理等工作。认真抓好网络平台升级改造,优化功能和管理权限,完成项目验收;完善平台数据指标体系,省、市、县审核、补录各类台账信息5万余条;较好完成机构编制统计、与中央编办数据对接、编制通功能拓展等工作。在省报、省电视台刊发全省实名制管理工作报道。深入清理各类临时性议事协调机构,政府所属省级撤销27个,减少近30%,市、县撤销1012个,减少近52%。注重服务全局,解决实际问题,研究提出省委及市、县改革办、省政府亚布力滑雪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省企业投诉中心、哈尔滨音乐学院等机构设置意见;完成65家正、副厅级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职数核定;从严审核用编申请,核准使用各类编制近万名,取消不合规申请使用编制近千名。
(孟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