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管理 社会组织法规政策创制 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培育和发展城乡社区社会组织意见的通知》,加强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管理与发展,提高城乡社区治理水平,推动政府职能转移,加强城乡社区社会工作及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省民政厅下发《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取消全省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行政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取消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审批,推进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下发《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规范社会组织活动,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其健康发展。
社会组织登记体制改革 在商务领域开展全省性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试点工作。年内,省本级直接登记5家,地市直接登记近110家。探索“一业多会”(同行业申请成立登记同类型行业协会,在名称上予以明确区分)试点工作,审批全省性相同相似行业协会4个。下发《关于建立培育基层社会组织改革创新观察点的通知》,分别在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社区、牡丹江市西安区利民社区建立培育基层社会组织改革创新观察点;下发《关于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改革创新观察点的通知》,在大庆市让胡路区乘风社区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改革创新观察点。取消和暂停实施权限内社会团体筹备及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审批,取消权限内社会组织年检。
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年内,全省7个项目中标立项,中央财政支持资金335万元;完成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组织发展项目立项。在省本级福彩公益金使用中首次列入“支持社会组织发展项目”;完成社会组织法人单位基础数据库项目立项。举办首届行业协会商会优秀负责人管理创新研修班,52名负责人参会,为行业协会商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实现政府购买服务做准备。完成全省社会组织发展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工作,确定力争到2018年全省社会组织数量翻一番,达到每万人拥有10个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达到30万人,建立与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相适应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
社会组织规范管理 清理全省性行业协会涉企收费和使用事业编制的20个学(协)会所承担的职责任务。年内,登记审批事项200件,网上审批率100%。1月,召开黑龙江省社会组织工作小组第二次会议,省法制办、省委组织部、省外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工信委、省商务厅等16家成员单位派人参会,就进一步推进全省社会组织改革与发展、创新社会管理与治理、加强成员单位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做好2015年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10月,发布遴选公告,经黑龙江社会组织网公示,遴选对全省性社会组织开展等级评估工作的第三方评估机构。8月,经省编办审批,成立全额事业编制的黑龙江省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编制11人。
发挥社会组织作用 省民政厅深入全省性社会组织指导工作,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共谋发展思路,引导社会组织发挥作用。全省两个全国社会组织创新示范区——哈尔滨市和齐齐哈尔市,在政策创制、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先行先试取得成果。11月,在哈尔滨市创办首届“龙江社会组织发展论坛”,用理论创新带动政策和实践创新。完成部级课题——“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研究”论文的调研、撰写,获得“中国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理论研究部级课题三等奖。加大宣传,通过新华社、《中国社会组织》等媒体平台彰显社会组织地位作用。截至年底,全省登记社会组织14281个。其中,社团6564个,民办非企业组织7641个,基金会76个。
(孙俭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