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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与服务

维权与服务


  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配合召开省政府妇儿工委四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牵头制定并组织成员单位签订两个规划《目标责任承诺书》,初步实现省级两个规划实施工作目标化管理。
  推进项目实施与评估 围绕妇女儿童健康、教育和环境保护等领域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县以上政府推出服务妇女儿童民生实事43项,总计投入资金2.7亿元,其中,协调省卫生厅、人社厅推出“提升全省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力工程”和“女大学生就业援助彩虹工程”2项省级实事项目,有望如期完成。配合省统计局,开展两个规划监测评估,编写《妇女儿童发展与社会进步——2013年黑龙江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评估报告》,针对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合理调整59项规划指标,为两纲及两个规划实施提供指导和借鉴。着力提升示范工作水平,实现示范地区规划达标率90%以上,部分指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提升妇女权益与参与度 积极参与全国《反家庭暴力法》立法建议征集,组织召开专门征求意见会,从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出发,提出18条立法建议,其中有15条被吸纳进《反家庭暴力法(草案)》,为完善维护妇女权益法律体系作出积极努力。坚持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中超前谋划、主动介入,与省农委联合下发文件,明确要求“无论采用什么标准进行登记和颁证,权证和登记簿上要有妇女的名字”。把握第十届村级组织换届契机,推动将农村妇女参选参政的主要指标和操作措施写入全省村级组织换届文件。与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在全省村党组织和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做好妇女参选参政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妇女参选参政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结合实施“推动中国妇女参政项目”,举办百名村级女干部候选人参选技能培训班。
  维护妇女权益“筑网行动” 各级法院妇女维权合议庭审理涉及妇女权益案件4090件,公安机关家暴110报警中心、家暴110投诉站接处警7702件(次),各级家庭暴力庇护中心接待妇女298人(次),检察机关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组受理案件1273件,依托中国妇女法律援助项目,办理妇女法律援助案件106件,帮助挽回经济损失594.7万元。加强女性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与省法院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女性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在全省首次举办人民陪审员专题培训班,142名女性人民陪审员参加培训,有效提升参与陪审能力。全面推进妇女信访代理工作。新选聘妇女信访代理员260名,成功代理妇女信访案件2117件次,省妇联直接接处群众来信、来电、来访295件,及时有效地化解了事关妇女权益的矛盾纠纷。组织“社区妇联主席、村妇代会主任上讲台——普法宣讲”、“蒲公英”法律知识宣讲、“三八”妇女维权周等活动8900场,受众44万余人。实施“女童保护”项目。组织“女童保护”基层宣讲1066场,受众5万余人,印发《防性侵手册》等宣传资料2.3万份,广泛普及防性侵知识,提高儿童防范意识。
  关注健康与保障 配合省卫生厅,为25.3万名妇女进行“两癌”免费检查,争取全国“两癌”贫困患病妇女救治资金281万元,为281名贫困患病妇女每人提供1万元救治补贴。实施“母亲健康快车”项目。争取募捐“母亲健康快车”2台,全省“母亲健康快车”总计达71台,为贫困地区妇女提供义诊5.1万人次、健康普查12.4万人次,接送孕产妇住院分娩4443人。实施“巾帼扶贫计划”。协调争取项目、资金等,积极改善贫困妇女生产生活条件,新建“母亲水窖”1处,为新农村帮建村妇女提供资金、物资3万余元。实施“春蕾计划”。重点关爱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募集资金、物资1521万元,新建留守儿童春蕾小学2所、春蕾班24个、留守弱视儿童救助基地1个,资助贫困儿童2.2万名。“六一”前夕,省委副书记陈润儿带队看望留守流动儿童,并为留守儿童集中学校捐赠价值16万元教学设备。

(邓玉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