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管理 2014年,全省消防队伍接警出动27738起,抢救被困人员2854人,疏散被困人员5389人,保护财产总价值25.56亿元。其中,抢险救援2744起,抢救被困人员2287人,疏散被困人员1800人,保护财产价值10.2亿元。省公安消防总队被公安部评为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成绩突出集体,在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中考评等次为“良好”,被公安部消防局评为深入推进土地房屋专项治理工作先进单位。2个基层党组织、1名优秀共产党员、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受到公安部表彰,4个基层党组织、5名优秀共产党员、4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受到公安部消防局表彰。双鸭山支队杨伦被评为“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受到习近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
执法监督 全年,全省90%街道、乡镇网格化建设达标,创建263条消防安全示范街,13706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户籍化管理。在互联网社会公众服务平台分14批公布1000余项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单位。发展政府专职消防队伍128支、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369人、消防文员154人。全年,各市(地)消防部门建立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档案3123项,涉及消防工程设计审核及备案抽查的建设工程2108项,涉及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设工程1073项。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期间,全省累计排查确立重大火灾隐患单位359家、区域性火灾隐患57处。省公安消防总队被公安部评定为今冬明春“清剿火患”战役“优秀”总队,被公安部评定为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良好”总队。省公安消防总队部署开展一至七号常态化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和易燃易爆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治理。全省260余支消防综合执法救援服务队实行每日不间断巡逻检查和每周不少于2天的错时检查。全年,全省检查社会单位19.2万余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6.8万余处,临时查封792处,责令“三停”(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839家,罚款4373.2万余元,拘留119人。
消防宣传 省公安消防总队开展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宣传报道工作,在省级主流媒体发布隐患曝光专栏、专版36个,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单位359家。组织全省上百支消防知识宣讲团深入各地商场市场、社区、企业、学校等地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讲活动5000余次。委托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开展全省国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调查,黑龙江省得70分。联合省精神文明办利用新浪黑龙江、东北网、黑龙江消防网、黑龙江文明网4家网络媒体开展首届消防公益宣传语作品征集活动,征集作品5400余条。全年开放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和消防队(站)1000余次。推广“龙江消防”官方微博和微信,网络影响20万余人。联合新华社黑龙江分社开发推出“龙江消防”手机客户端,面向所有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普及消防知识,6万余人安装使用。省公安消防总队被中央电视台评为2014年度消防优秀协作集体。
灭火救援 参加北方五省跨区域地震救援实战拉动演练,完成9项救援科目和10余项保障科目,救出被困人员15人,按公安部消防局要求现场示范教学。全年,编制修订预案15758份,组织总队级演练3次,支队级演练168次,大(中)队级演练17485次,开展应急通信保障拉动演练26次。9月17-26日,采取全员随机普考的形式,组织开展全省执勤岗位练兵工作考核,抽考人员1888人次,执勤中队15个,各类班组66个,考核科目12项。
科技管理 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各地部署开展“3·15”消防产品专项检查行动。行动期间,各地组成检查组197个,检查消防产品销售网点及使用单位2165家,拆除、扣押、查封、集中销毁假冒伪劣消防产品1621件(套),累计罚款41.85万元。举办宣传与咨询活动249次,播放消防宣传片近1000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各地组成检查组586个,检查消防产品使用单位7774家,经现场判定产品质量不合格案件1726起,因消防产品质量问题导致消防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151个,办理消防产品行政处罚案件294起,责令限期改正单位2029家,罚款198余万元,消除消防产品类火灾隐患3606处,消防产品不合格情况通报质监、工商部门503次。科研成果《防寒棉门帘应急自动打开装置》获得2014年公安部消防局科学技术革新奖。分两批次在全省组织开展全省消防产品监督检验工作。上半年,137家灭火器维修企业186个批次产品参加检验。其中,127家176个批次产品合格,10家10个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验合格率94.62%。下半年,144家灭火器维修企业197个批次产品参加检验。其中,134家186个批次产品合格,10家11个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验合格率94.42%。全年累计消防安全检测1572台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运输车辆。将消防接处警子系统纳入全省公安机关统一规划,实现与110接处警系统对接、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共享建设及应用。投入信息化建设经费614.4万元,部署建设消防接处警子系统,调研二次开发需求,推广部署信息通信业务管理、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等一体化信息系统,建成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及车辆定位管理系统,安装及改造终端1000余台。
综合保障 全年,全省消防部队落实地方消防基本支出指标批复3.29亿元,比上年增加6618.29万元,增幅25.19%,落实到位地方消防经费基本支出指标3.53亿元,综合落实到位率107.36%。省公安消防总队本级业务经费指标由上年的1020.1万元,增加到2020.1万元,增幅98%。利用省政府匹配资金1.96亿元,集中采购119台消防车。集中采购7.7万余(件)套器材,完成“四个一”灭火救援基本作战单元(1辆城市主战消防车、1辆中(重)型泡沫消防车、1辆具有救援功能的举高类消防车、1辆多功能抢险救援消防车)和《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达标任务。建立齐齐哈尔、双鸭山支队级培训基地2个、特勤消防队站2个、标准型消防队站4个、公寓住房115套、大中队综合训练馆11座,建成水上消防队站1个,改建消防队站1个,扩建消防队站6个,维修改造消防队站74个。哈尔滨支队建成全省首座水上专勤消防站。推进土地房屋“两证”(全国消防部队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办理,在全国提前完成办理任务,获得公安部消防局通报表彰,被公安部消防局评为“2014年度土地房屋专项治理工作先进单位”。
多种形式消防队伍 发挥林业、垦区、航运、民航、铁路等消防部门作用,整合大庆市公安局、油田、石化等消防力量,初步形成以公安现役队伍为基础,以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为拓展,能够覆盖全域的消防力量体系。全省建成专职消防队404支、队员8935人,配备专业车辆共1269台。继续推广“绥化经验、望奎模式”“齐齐哈尔经验、拜泉做法”以及牡丹江宁安市“五自”(自觉筹款、自主购车、自发建队、自设四季加水点及消防车暖库、自成网格互动)建队活动等先进典型。8月5日,组织大庆油田、石化总厂、公安消防支队等多支专职消防队伍,举行跨区域联合实战演练。各支队分别组织辖区内专职消防队伍结合当地实际开展联合实战演练,增强专职消防队伍面对各种复杂环境条件下的协同作战能力。
(赵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