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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所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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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全省检察机关审查减刑案件3998件,假释案件9件,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21件,派员出席法庭25次,参加听证31次,对检察监督中发现的违反法定条件、法定程序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等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54件。发现交付执法活动违法情形343件,收押违法情形78件,出监出所违法情形25件,监管活动违法情形918件,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807件,纠正1804件,纠正率99.8%。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权人、有钱人犯罪后以权或钱“赎身”问题,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对发现的160个问题提出纠正意见,建议刑罚执行机关收监执行88人,查办与刑事执行活动有关的职务犯罪147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409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409人,办案机关为在押人员变更强制措施401人。监督18429名监外执行罪犯的刑罚执行和教育矫正活动,针对监外执行(社区矫正)漏管、脱管、未依法办理接触释放手续等监外执行违法或不当执行情况,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013件,纠正1010件,纠正率99.7%。其中,脱管94人,漏管228人。

(吴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