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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审判

刑事审判


  2014年,全省法院审结各类一审刑事案件2955件,判决生效有罪人犯34028人,其中判决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2850人。审结涉及1.8万余名受害群众的绥化“南山水利”集资诈骗案,高山、李东虎、李东哲系列金融犯罪案,罗金保、邵力平等铁路系统腐败案,韩建勋故意杀人案,杨宝仁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全国第一起重大飞行事故案等一批在全国全省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全年,审结杀人、抢劫、绑架、强奸、放火、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案件1694件,判处1801人;毒品犯罪案件1154件,判处1518人;审结非法集资、金融诈骗、扰乱市场秩序、走私等犯罪案件1877件,判处罪犯2480人;审结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901件,判处1194人;审结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177件,判处1582人。

(刘东海 祝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