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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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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司法行政基层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8万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8万件,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100余件,防止民转刑案件2000余件,防止群体性上访近2000件,防止群体性械斗400余件,调解成功率95%。为基层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乡镇、学校活动百余次,解答咨询2万余人次,代理诉讼案件3000余件,非诉讼服务5000余件,为上万家企事业单位承担法律顾问,挽回经济损失数千万元。全省370个街道司法所有266个创建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占总数的72%。指导各地建立18个符合标准的安置基地,取消15个不合格过渡性安置基地,全省安置帮教基地增至92个。

(张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