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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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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省人防工程建设坚持与城市建设相结合,将人防建设纳入城市发展规划,强化工程建设和管理,加大工程开发监督力度,优化人防工程布局,工程防护体系日趋完善,全省重点城市整体防护能力有新提升。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省级人防工程行政审批项目由8项减少为4项,将两项行政审批事项纳入省政府网上服务中心,实行网上审批,进一步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人防工程开发利用与安全管理扎实推进。2014年,全省新增开发利用人防工程90个,面积58.1万平方米。完成产值43.59亿元,实现利润4.92亿元,上缴税金2.07亿元;安置社会就业21.7万人。坚持把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了“冬防”“春防”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安全培训班2期,加大安全工作投入力度,共投入资金3600余万元,用于工程改造和维护管理,工程完好率达到86.5%,全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张春涛)